建德市新型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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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建德市新型建筑材料行业协会。
第二条 本会是由新型建筑材料生产、经营、技术装备及配套机具生产企业和科研、设计、房地产开发、施工单位以及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等自愿组成的跨部门、跨所有制的全市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组织,具有社团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:遵守国家的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杭州市相关政策法规,为企业服务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推动全行业发展。
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建德市发展计划局,同时接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在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路9号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
(一)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,对全行业的发展规划、生产布局、技术经济政策提出建议,反映企业要求。
(二)帮助成员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为开发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装备和开拓市场服务。
(三)组织交流经济技术信息和管理经验,探讨行业发展战略,研究本行业重大技术经济问题。
(四)开展咨询服务,推广技术成果,培训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,开展必要的产品质量监督活动。
(五)开展横向联系,为产品联销、促进跨行业、跨地区、跨所有制企业的联合牵线搭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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